當初第一眼看到時就想看了,沒辦法唉朱天文怎能不看,可是圖書館預約清單一票人,於是想說等著吧,總有一天沒這多人預約我再借來跟她磨個一兩月。結果一拖就到今天,在書架上一晃眼過去,自然不可能錯過。
借回,兩天看畢,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像,久旱逢甘霖啊。
目錄一看就覺得跟卡爾維諾好像啊,內容我不敢說,不過我喜歡貓女跟帽子小姐(笑),還有葉阿姨,分別收錄在〈不結伴的旅行者(1)〉與〈巫看〉,喜歡〈二二九〉是因為覺得以後會變成那樣,或許是我爸嗎,也或許是我。
「她最後的聯繫,搭機離境前,終於還是去刷了一下金融卡果然,一筆十萬元,兩天前男人匯進帳戶的。她嘆口氣,分手的決心像風中燭苗好脆弱。」(頁55)帽子小姐瘋狂購物,對她來說,購物就像是清醒籌碼,用以治療她想打電話給男人的渴望。
「第三回她決定離開男人了。不選擇的臨就搭個什麼團,只要走開,走遠,不論走到哪裡,只要能走離自己的命運。」可惜最後她仍然破了戒,電話卡一張張彷彿白蘭地。
喜歡貓女是因為自由、自由、自由。葉阿姨亦然。有時後多餘的關心、過於親切的服務,都會讓我渾身不自在,總是有些時刻,我希望自己是塊石頭或是貓,希望被無視,所以我懂那種把臉藏在帽子底下、以及化身成壁紙消逝在背景中的藏匿法,所謂不要碰我、不要理我、不要跟我說話……這樣就又想到貝克特了。
以下一段與文學全然無關,若認為此言嚴重侮辱此小說者,可以離去。(但是我真的對於這一點印象深刻啊抱歉)
〈巫界(2)〉裡面,令我驚奇的是,原來酒精夠純,是不會有宿醉這回事的啊!伏特加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陳年亦無用,無色無氣味沒有雜質,喝下去不頭痛不宿醉不噁心,是今日醉今日畢的最加選擇,那麼我以後失戀心碎想喝酒的時候,就會找這一種(喂)。搞不好我買不起(市售伏特加就是這種去摻水而成,稀釋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實用小知識來源同樣是本小說)。
其實這小說裡很多東西我是不懂的,也不強求一定要將之剖析(不就是肢解嗎)研究,所以唐諾的〈關於《巫言》〉我也看不懂(廢話),
但是他提到
卡爾維諾的小說像是科學實驗而非巫師作法,贊同;
又說「真正的小說偉大巫師是賈西亞.馬奎斯。」,
唉呀
深表贊同。
- Apr 05 Mon 2010 20:04
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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