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知道現在已經八月了唷。只是自己很愛拖XD)
還記得第一次去看影展片的時候,我遲到了。我氣喘吁吁地衝向我的座位,兩眼盯著螢幕,生怕錯過任何關鍵情節。螢幕上,是一隻雛鳥把其他鳥蛋一個個推出巢穴,打碎了每一個可能的生命。下一幕,小女孩輕快的腳步引領我們走出方才的陰鬱,這次卻是向地獄的大門走去。
我至今無法為看見鳥蛋落地時的不寒而慄做出合理的解釋,小女孩推門之後發生在父親身上的事情更是讓還沒平息下來的心跳無可抑制地加速了。於是我完全沒辦法整理自己慌張的心情,就這樣跌跌撞撞一頭栽進電影裡面。
當時我還不認識楚浮;也是初次聽到亞倫雷奈;完全是衝著艾曼紐琵雅去看The Hell;艾騰伊格言一張都沒買;與《夜間動物園》失之交臂,它從此成為我心頭的硃砂痣,初戀總是最美好。
那年剛滿18歲,第一次買限制級電影的票,跟我同年紀的女孩幾個月之前去看了《天邊一朵雲》,沒人問她年齡,可是她當時還穿著制服。她說我看起來只有16歲,不像是要上大學的人。
Jean-Claude Lauzon是我走上不歸路的最後一根稻草,他在拍了第二部片之後隨即死於意外,所以短短一生僅僅留下兩部片。我只看過《里歐洛》,而且根本不懂電影的後半部在幹嘛,可是當小男孩喜歡的漂亮女生碧安卡唱起歌,我就覺得自己也置身在陽光燦爛的義大利。之後每年暑假,只要時間到了,我都會自動向電影院報到。當放映廳內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出現在大螢幕上時,碧安卡彷彿又對我唱起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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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房間,意外發現以前的信。
當時有個很要好的朋友,他從不與我分享人際關係或是家庭瑣事,我們話題除了漫畫小說,就是人生大道理XD。
我們都喜歡看書,同年齡的小孩視為外星文的,我們卻不約而同將之擁抱。新世紀福音戰士、柯南、棋靈王和偶像是我們話題的中心,當時我完全沒辦法一心一意愛上某個特定對象,因此總聽他講披頭四,然後一起抱怨新一怎麼不快點回來,還有亮光之間那種叫人無法淡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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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Before Midnight之前---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還沒看預告(這也意味著,我就是寫好了但遲遲沒有修改才不能放上來啊XD)
 

第一次看這系列是在高中,Before Sunrise。我看完之後就立刻宣誓效忠了,可惜後來的Before Sunset從沒看過中文字幕,都是去lab看英文字幕消磨時間,所以理解上難保沒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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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Beginning to End
2009,巴西
導演:Aluisio Abranches
他看著他出生,整張臉皺在一起,眼睛彷彿睜不開。他搶他的狗玩偶、在床上對他搔癢直到兩人都睡著;對方則是在浴室裡對他亂擠洗髮精、看著他在水中展現才華。
他們一起游泳,一起上學,一起睡覺,時時刻刻形影不離。
他的腿受了傷,打上石膏,他說要做他的看護,卻睡著在他大腿上;他說要保護他照顧他一輩子。
他們以為這就是永遠不變的,直到十五年之後他以為會始終存在的母親離他而去,他才知道永恆不變這件事情,從來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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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自己五年前寫的東西,百感交集。

現在我連「她在一個個男人之間流浪」這種話都寫不出來了。雖然老師說我們要把那些感性找回來,可是我始終懷疑,這對我來說還有可能嗎?
感覺與體現在文字裡的感覺,完全是兩回事。三年前或許我還有那些浪漫,可是現在我不敢保證。當時我告訴自己,若要走上這條路,就要下定決心快刀斬亂麻,跟那些多愁善感分手,再也不回頭,豈料今日發現根本不需要這樣,這根本就是個錯誤的決定。
但要回頭談何容易?
雖說回頭是岸,但放眼望去,河岸依舊遠在彼方。
這讓我想起在《皇家夜總會》裡面,那位讓007願意辭職走天涯的Vesper Lynd,含著淚說you’ve got your amour back之類的話。我想那正是我需要的。
我依然可以感受到痛,只是抑制自己把所感受到的東西表現在文字上。光是這樣,就幾乎耗盡了我所有寫詩的能力,我不曉得他們回不會再回來。我甚至不曉得我是否真的希望他們回來,這一次我是不是可以處理得更好?
有的時候,原本具備的能力被壓抑太久,就像是從未存在過一樣,連渣都不剩。達爾文所謂用進廢退,大致與此相去不遠。可是這次我衷心的希望我還有機會可以重來,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我一定會試著做到最好。
我答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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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M多年輕啊~

想要透過這篇東西多認識一點007系列的人,可以離開了XDD
想要看有內容影評的,請移駕藍色電影夢
此文純粹是我個人多年來怨氣與偏好的累積,加上我最近寫了不少言之無物的報告,所以想要講點隨便的東西娛樂一下自己。
對於007的主要元素:間諜、打鬥、大場面(比如爆炸或是雪崩),本文都不評論(那到底要講什麼XD),我想討論的是龐德女郎,以及007電影的臉部辨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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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次牙醫對我伸出毒手,已經又過了半年多,我也不曉得自己是怎麼走過來的(眼神死)。
話說我打了骨釘之後,牙齒移動的進度稍嫌緩慢,上下咬合的問題仍舊沒有解決,醫生於是在去年春天跟我商量要削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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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以來,自己看的文越來越少,擠不出什麼東西,不過我還是想在第三季出來之前完成這件小事,免得新劇一出,又擱下來了,與其此恨綿綿無絕期,我還是先下手為強(不要亂用成語)。

Cypher〈解碼〉:Sherlock搞砸了案件,他覺得John使他分心,兩人因此爭吵,這是他們關係中的陰影面,可是感情並不總是包容、體諒、妥協,摩擦總會發生,當然,它也總會被解決。其實我不是這麼喜歡這篇,可是reapersun為此文配了圖:)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距離產生美〉假科學之名行引誘之實,科學啊科學,多少戀情假汝之名進行。這個實驗讓人意識到一些以前從未多加留意的事情,應證了see與observe完全不一樣。當John表示受不了這見鬼實驗的時候,Sherlock的回應真是太讓人心疼了(泣),不過一切都值得,這是他這輩子最成功的實驗。
Two Coffees One Black One with Sugar Please:這個實驗相較之下顯得比較純良,不過依舊產生了嚴重的後果,一個前軍醫在中年時對於自我產生質疑,怎麼說都不是個小問題,至於這個實驗對諮詢偵探產生何種影響、Sherlock和John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還有他們的朋友有哪些反應,就請諸位看倌自行發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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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Sherlock第一季剛播完時,找文還是有些困難。英文創作很多,但我的英文能力還不足以理解種種關於人體、心理學、犯罪學、物理、化學等等專有名詞的程度,因此不想自尋煩惱。那時中文衍生大部分是原作或電影向,我對於常誤入小蘿蔔搗泥的陷阱感到非常困擾,不過幾個月之後其他難題就取而代之了。
 
我在隨緣發現了一個嶄新的世界,我閱讀的速度難以追上同人發展的速度。後宮佳麗三千人,無奈寡人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我開始設下一些基本的原則。我是一個思想保守的人(最好是),所以生子、SM或是穿越(這項是個人偏見)什麼的就不了,簡介有什麼「極黑」、「虐」的也敬而遠之,除此之外,我當時以為自己絕不可能接受SherlockJohn以外的配對,所以除了偶爾的ML,其他一概拒絕。(當時也沒有太多選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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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Austen的諾桑覺寺其實是一個古堡,我不懂為什麼要這樣翻譯,這名字容易令人望而生畏而且產生許多不正確的負面印象。(這只證明自己想太多而已)
總之我看了,借這本書的同時我也拿了不少跟作業有關的書回家,結果當然是悲劇(沒唸課內書的意味),有課外書在手要當柳下惠真是太不容易了!
這書前面看起來閒話家常拉拉雜雜,等回過神來你已經在不歸路上了,我記得曼斯菲爾德莊園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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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看第一季的時候雖然情緒激動不已,但面對基情萬分又充滿各種暗示的場面(是你想太多)和那個讓我想直接拿滑鼠砸向螢幕的結局,我終究是無法寫感想。2011年好多人陸續跌進這個無底洞,因此不少精闢感想誕生,但在我詳細閱讀仔細評估後,依然沒動筆,因為我也沒辦法寫出什麼新意了(不過這篇感想也挺沒新意的XD)。
2012年,第二季讓人心碎,「Recovering from Reichenbach Fall」絕非說說而已,雖然我沒有氣力重新複習,但越是刻骨銘心的事情就越難以忘懷,比如I was so alone and I owe you so much還有one more miracle。相信大部分的人都已經看到善心人士整理給大家的「Sherlock對John說的第一句話與最後一句話」,也都已經發現他們相遇和分離都是在Bart’s Hospital,精心的安排顯示了編劇用愛情片的規格製作懸疑辦案連續劇的堅持,但是沒看到那句「the first time we met」之前,不要說他們已經發揮得淋漓盡致了。一般的偶像劇,在戀人隔空訣別,特別是當其中一方提起初次相遇的時刻,應該要以柔焦回顧兩人共同經歷的酸甜苦辣,不過逼逼西堅持高品質不摻水,浪費時間這種事情他們不會做的,所以我們只好自己來。
我就是懷抱著這樣的心情看重播的。
-------------------------------我想我就不說賴世德的分隔線--------------------------------
以前我沒有仔細注意A Study in Pink的第一幕,但回頭再看John從惡夢中驚醒,覺得非常揪心,因為這說不定也是第三季第一集的開頭……。當時John向心理醫師報到,醫師要求他寫部落格,他就寫Nothing happens to me,直到Sherlock出現,John的部落格才多采多姿起來。A Scandal in Belgravia開頭,John寫的東西已經是Life goes on了,[1] 即使那些內容非常明顯不是心理醫師所謂「一般人的生活」。雖然The Reichenbach Fall顯示John在Sherlock往下跳之後還是去諮詢心理醫師,但具有療效的不是醫師處方,顯然Sherlock Holmes本身就是一劑特效藥,是John Watson的專屬處方,除了重新建立生活重心,連心因性瘸腿都一併治好了,我認為一般人使用這種方法肯定不行的,但病人可是John。
要簡單了解A Study in Pink,Mycroft為我們做了精闢的摘要:昨天成為室友相識、今天一起辦案,週末會有happy announcement的確不是什麼令人訝異的事。相處不超過24小時,John就為Sherlock獻上了忠誠,我不認為Sherlock一開始知道John可以為他付出到這種程度,但讓這位入得廚房出得廳堂的軍醫搬進221B,的確是最正確的選擇。
由於認識沒多久,我們看到的大多是John對Sherlock的包容,而Sherlock堅守其任性的原則,讓世界繞著他轉。呼叫John就為了跟他借手機傳簡訊,晚點又跟倫敦最陰險的計程車司機單獨約會,讓John疲於奔命,但John沒有抱怨。The Reichenbach Fall裡面,在Sherlock墳前,John說他是the most HUMAN human being I’ve ever known,我想這是無庸置疑的,畢竟Nobody could fake being such an annoying dick all the time.
John從不吝於讚美Sherlock,初次一起搭計程車,Sherlock的推理讓John幾近全裸,但John說that was amazing!站在屍體旁邊聽完分析,John說Brilliant!聰明的罪犯渴望觀眾與舞台, Sherlock也有相同的需求,但是他真的不需要找人假扮反派角色來獲取大眾的掌聲,他要的,只有那一個人的肯定而已。這點他自己在A Scandal in Belgravia裡面為我們證實了:(to Irene Adler) please don't feel obliged to tell me that was remarkable or amazing, John's expressed that in every possible variant avaliable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從他們一起合作的第一個案子開始,John就知道Sherlock無與倫比,同時也他親眼目睹Sherlock試圖吞下藥丸,就為了證明自己有多傑出,因此John非常清楚Sherlock有時其實就是個白癡,所以他永遠不會懷疑Sherlock是騙子。(關於Sherlock臭蓋他知道John一定會來救他這點我就不多說了,其實我本來沒打算在騙子議題上說什麼的,因為沒有那個必要。)
最後,讓談談關於晚餐。我們都知道那女人(the woman XDD),無所不用其極的引誘Sherlock與她共進晚餐,以致於簡訊內容千篇一律,前後文不一定有邏輯,總之Let’s have dinner就對了!當年Cato the Elder在羅馬元老院演說時,也總是以Moreover, I advise that Carthage should be destroyed做結。雖然他無緣目睹羅馬的勝利,但是他的願望最終是實現了,[2] Irene卻不可能達到目的。Sherlock既不回簡訊,也不會陪她吃飯,sorry about dinner拒絕的不只有晚餐而已。[3]其實要跟Sherlock吃晚飯是非常簡單的,你看在萬惡的計程車司機被解決掉以後,他不是對John就說了一聲Dinner?然後就一邊講如何判斷餐館好吃與否,一邊與新室友雙雙邁向美好的康莊大道了嗎?
[1] Mr.Grumpy, 〈你们给我翻译翻译,究竟第一集哪里不是基片了?〉。
[2] Marcus Porcius Cato (234 BC - 149 BC),詳細請參照這裡。
[3] 關於晚餐與Sherlock,請參考〈【喇賽】醜聞:Familiarity breeds more contempt, and more love〉,我很喜歡她的感想,觀察入微。在關於獵犬的感想裡面,有提到頭骨先生,那個地方若非她提點,我可能就忽略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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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感謝我的好友們,
是的,你.沒.看.錯,這不是什麼頒獎典禮,但這是我要說的。感謝你們在之前那段我換鋼線的日子裡陪我吃了一些軟飯(你夠了),捨棄那些太硬的美食,或者是挑選一些不會讓我吃得太痛苦的餐廳,謝謝你們的陪伴和包容。
我現在要宣布這種日子可以結束了,因為接下來我應該會拒絕所有的飯局(淚目),大家可以吃香喝辣了沒關係,等矯正完成我又是一尾活龍!
事情要從上上次我去看牙醫師說起……
話說自從我被擱置在座位上醫生護士打死都不理我那次之後,這種狀況都沒再發生過,我也很聰明的把時間提早,這樣醫生想不注意到你都很難,因為其他病人還沒來嘛,有時後這是好事,但有時則否。
期間牙齒調整的幅度有限,鋼線骨釘酸痛什麼的我已經習慣了,除了套橡皮筋。
橡皮筋是應該要被套在骨釘上的,寬度約4公釐(不是4公分喔)。
醫生幫我套的時候,兩秒鐘輕快完成,對我說:回去每天都要記得換喔!接著交給我一包橡皮筋。
但我在家第一次自己套橡皮筋就花了快一個鐘頭(眼神死)
我不能兩手都放進嘴巴裡啊!?我的手不是鑷子啊TOT我的眼睛長在臉上不是長在手上啊!我只有兩隻手啊!雖然內心的OS如此之多,但是我除了乖乖對著鏡子套之外也別無他法。
事實證明,生命總會找到出路。
就在每天晚上的戰鬥中,我也進化成為套上兩條橡皮筋只要花不到20秒的達人(但我的手沒有進化成鑷子,那大概需要兩百萬年),哼哈哈哈。就在我自滿得意從今以後沒有什麼可以難倒我的時候,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是有多戲劇化)。
這週五護士幫我清理牙齒之後,醫生就接手了,幫我黏幾個奇怪的東西在牙齒內側。我的牙齒很小,所以其實他一邊黏我一邊覺得他好辛苦。完工之後,我的舌頭就感覺到兩側有異物,但是等到我在鏡子前張開嘴巴看的時候,我才發現事態嚴重
以往橡皮筋都是弄在外側,所以我拆卸方便,吃東西的時候也很習慣,現下已不成問題。但是,這次是在內側,雖然醫生跟我說這橡皮筋不需要我自己更換,但我內心已經開始悲鳴了,嗚嗚嗚火鍋啊!嗚嗚嗚壽喜燒啊!嗚嗚嗚美妙的冬日聚餐們這些都離我遠去了(拭淚)。
真正的挑戰,從我吃第一口麵包開始。由於麵包鬆軟可人,我尚未察覺其他問題,我以為逃過一劫,豈料命運之神沒有這麼輕易就放過我(為什麼我這麼八點檔XDD),等到晚餐,開始吃飯和青菜,悲劇就發生了。
那內側看似無害的小東西,嚴重影響我舌頭的運作。以前吃飯就吃飯,誰管舌頭是怎麼運作的啊!?但是裝了之後,想不注意都難,舌頭一動就會戳到、任何東西進去必卡,除非是液體。所以這週末我娘看著我吃東西(而且對雞肉面有難色),都會想問我:你還好嗎?
媽,我沒事,但嘴裡忙著呢T_T。
當天我睡前還認真想過,應該把舌頭放在上面還是下面這種無聊的問題XD但現在我已經轉而進入更有層次的分析了,比如人到底為什麼要吃這麼多飯呢?或是進食除了維持生命之外,對於人類還有什麼意義呢?或者是既然不能吃雞排,那我的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咦)
久未謀面的雞排啊,人生幾何,離闊如此!況以膠漆之心,置於胡越之身,進不得相合,退不能相忘,此夕此心,……(夠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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