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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上課
穿得超家居
隨便的上衣、普通的褲子
很像歐巴桑。
雖然我手裡拿的是銀碗盛雪
然後一邊在講粉紅色的噪音
可是
我看來就像是攪成一坨的菜泥
然後我遇到了黃百航跟某男(就一定要這樣講嗎XD)
黃百航說我頭髮好長
我好開心被稱讚!!!
然後一整個好久不見加上得意忘形
就錯把凡凡說成在史丹佛
真丟臉
唉呀我都沒想到會在台大門口遇到百航耶
我們都不是台大人啊(笑)
她說如果我把頭髮放下來搞不好都認不出了
其實之前我遇到國中同學
當初不是很熟
可是應該還記得的
她看到我的時後就像是看到陌生人
完全不認得
連迷惘都沒有
我想我真的變很多吧
十年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啊(喂)
啊哈哈
五年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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