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去上課
穿得超家居
隨便的上衣、普通的褲子
很像歐巴桑。

雖然我手裡拿的是銀碗盛雪
然後一邊在講粉紅色的噪音
可是
我看來就像是攪成一坨的菜泥

然後我遇到了黃百航跟某男(就一定要這樣講嗎XD)

黃百航說我頭髮好長
我好開心被稱讚!!!
然後一整個好久不見加上得意忘形
就錯把凡凡說成在史丹佛
真丟臉

唉呀我都沒想到會在台大門口遇到百航耶
我們都不是台大人啊(笑)
她說如果我把頭髮放下來搞不好都認不出了

其實之前我遇到國中同學
當初不是很熟
可是應該還記得的
她看到我的時後就像是看到陌生人
完全不認得
連迷惘都沒有
我想我真的變很多吧

十年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啊(喂)
啊哈哈
五年也可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storian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